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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结怨(2 / 2)


“不许伤害胜哥哥!”念奴恼道。脚镯子的铃铛因她胸口起伏的颤动而发出叮铃铃的声音,亦如她糯糯的嗓音般娇俏可爱。她张开胖乎乎的手,去拥抱还跪在地上的刘胜,鼓起粉红的脸颊,樱桃小嘴一张一合,活像条冒泡泡的小鱼。

随着那句轻如夏风的“祭司姐姐”飞入我的耳畔,狼嚎声四起,奔腾的脚步愈来愈清晰,念奴无助的哭喊再次出现在脑海里,我的心头蓦然冒出一颗血珠,潜意识地,朝刘珺的手腕咬了一口,挣脱他,迅速地护住念奴。

“靖王无罪。”我冷冷地道,灵机一动,凑近侍卫的剑,划破手腕,任由血液渗透入羊脂白玉镯子,并高高地举起。这时,三千青丝飘散,额前的银色兰瓣若隐若现,是我所察觉不到的。

而众人的目光,皆被七只突如其来的红狼,夺去了心神,除了刘珺向我投来炙热的气息。天哪,这确定是狼吗?体积是普通狼种的三倍,毛发红似鲜血,睁大绿莹莹的眼睛,露出两根长长的獠牙,吓得我腿软呀。

“不逞强了?”刘珺顺势搂着我,温热的气息扑在我的脖颈,道。

我别过脸,不搭理刘珺。怕的又不只是我,宾客里没见过世面的贵妇大叫大哭,侍卫们持着明晃晃的剑直直后退。唯独念奴瞅到红狼,笑靥如花,却被刘胜及时捂住了嘴巴。

“皇祖母,堇儿命属朱雀,可凭借羊脂白玉镯子召唤野兽。阿胜以为赵王偷这镯子是意图谋反,动的刑罚过激了。”刘珺笑道。

众人唏嘘不已,显然对这份说辞抱有怀疑。

刘珺便牵着我,拨开侍卫的剑,径直迈向红狼。最可怜的是,也不在乎我发抖的身子,就蹲在中间的那只红狼面前,抓着我的手去抚摸红狼的头,而那只红狼仿佛见到故人般,亲昵地舔着我的衣角,这回真是惊恐万分,欲哭无泪了。

“红玉,没事,快回家吧。”刘珺柔声道,并趁我处于浑浑噩噩之中,抱着我的脑袋,深深一吻,嘴角噙着一缕温暖的笑意。

那红狼朝我摇摇尾巴,吐吐舌头,似乎在撒娇吧,当然我可不认为长得如此恐怖的动物会撒娇。但它收到刘珺冷冽的眼神,只得依依不舍,五步一回头地离去。

死死地盯着红狼的影子消失后,众人都松了一口气,我也瘫软在刘珺的怀里。小嘴巴翘得老高的大概只有念奴这个把狼当玩伴的丫头了。

“即便祖儿真有谋逆之心,也不可动用私刑。”窦漪房道。她的气势,明显因为受到红狼的惊吓而减弱不少,在燕姑替她抚背顺气之后,依旧咬着刘胜不放。

“若是为了绾绾呢?”窦绾不知何时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子,跪在窦漪房的跟前,泣道。

“绾绾,住口!”刘胜将念奴推到我的身边,便飞奔过去,搂着窦绾入怀,怒道,那扬起的桃花眼,绽放着血的危险味道。

“诸位还要继续看热闹吗?”刘珺冷笑道。他摆摆手,一群宝蓝玲珑甲侍卫从暗处走出,驱赶了宾客。

霎时,偌大的御樱阁,只剩下我、刘珺、窦漪房、燕姑、刘彭祖、刘胜、念奴、窦绾、窦婴这九个人,连侍卫也屏着呼吸遥遥地护驾。

“待本王杀了刘彭祖再说!”刘胜怒道,五指成爪,欲掐住刘彭祖的脖子,却被刘珺甩出的石子打掉。

“放肆!”窦漪房一拐杖又落在刘胜的手腕,恰好被刘珺拦住,一时气得面红耳赤,怒道。

刘珺急忙搀扶着窦漪房进入坐撵,替她把把脉,说几句悄悄话,待她神色缓和,才凑近耳边说出真相。

过了许久,窦漪房叹道:“赵王,滚回邯郸吧,没哀家的允许,永生不得踏入长安城。”

刘彭祖不知所措。之前的劫难令他无法理智地处理困境。他只得乖顺地磕磕头,灰溜溜地离去。而刘胜对于这个结果并不满意,连句客套话也省去,抱着窦绾,牵着念奴,拂袖而去。

“珺儿,若这个贱人真是朱雀转世,娶不得。”窦漪房临走前,扔下一段警告,言辞温和,带着无奈和担忧。

这句话,刺痛了我。刘珺从一开始就机关算尽,固执地夺得我的真心,不会就是为了我这个所谓的朱雀命格吧?泪,一朵一朵地晕开我的眼眶,似乎只有这个解释,才符合世间的逻辑。千言万语,聚集在胸口,却触不到喉咙。我痴痴地望着他,艰难地倒退。

“蠢女人,这世上会有一个连小狗都怕的朱雀吗?”刘珺纵步一跃,将我揽在怀里,苦笑道。

“别骗我。”我啜泣道。

刘珺沉默着,那双寒潭眸子涌出莫名的情绪,是一如既往的冷漠绝情还是难以言喻的疼痛懊悔呢?

“如果你从头到尾只是想利用我,那请你不再欺骗我之日,杀了我。否则,我会杀了你。”我含泪笑道。

“堇儿……”他那声富有磁性的低唤,如绚烂的罂粟花,侵蚀着我不安的心。他一遍又一遍地吻去我的眼泪,仿佛那每一朵朵凋零的花,也令他害怕着失去的疼痛。

后来的后来,我才被迫去看清,除了这个命属朱雀的夏国人身份,我只是他衣襟上的一粒尘埃。

有人讨厌,自然有人喜欢。结怨,非我所愿。

题外话:年底结账,加班成狗,已经在努力存稿积累到明年二月份日更。从现在开始,继续每周周六更两章。写书很慢,请大家见谅哈。如果有强烈要求加更的,可以去当当文学写长评留言,至于打赏,你们随便吧,哈哈,有点小贪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