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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三章上谷(1 / 2)

第六十三章上谷

三十功名尘与土,八千里路云和月。

越靠近上谷,周遭的景色越被尘土掩盖。长安城里初春的温润,到这里成了一种奢望。白日里,阳光躺在蔚蓝的天空,洋洋得意地嗅着大地烤焦的香味。黑夜里,嫦娥又跳起飞霜舞,泪眼婆娑地看着屋舍发抖的模样。

“病秧子,你到底识不识路呀!”念奴双手叉着腰,鼓起腮帮子,两只圆溜溜的眼睛瞪着霍去病,恼道。

“小娘子,你再敢叫小爷病秧子,信不信小爷打你!”霍去病拿着羊皮地图,咬着手指,眉头紧皱,恼道。

念奴故意将右脸凑到霍去病的眼前,昂起小脑袋,笑道:“病秧子,病秧子,来打呀!”

霍去病咬咬牙,握紧拳头,刚准备抬起手扇念奴一巴掌,却被慵懒地走在最后面的刘胜截住,并且大手一收,将念奴自动地送入怀里。

刘胜半闭着双眸,瞅瞅怀里低头羞赧的念奴,嘴角扬起邪魅的笑,对着霍去病时,桃花眼里飞着微微的杀气,道:“小子,这一巴掌要是敢下来,本王必会废掉你的双手。”

偏偏霍去病不怕死地双手环抱,斜着眼睛,与刘胜对峙,场面一时僵硬。这两人,一个是藩王,一个是未来的骠骑将军,在赶去上谷与卫青汇合的节骨眼上,闹起小矛盾,真是不知分寸。

不过,也怪念奴不懂事,听了霍去病因为从小是个病秧子就被扔进狼群的故事,总是抓着他的痛处进行一番嘲讽,这年少气盛的,哪里受得了这样的刺激。哎,看看他们芳华正茂,倒有几分感慨自己老了,至少心老了,拒绝一切沧桑的疼痛。

“你们想耗着的,继续。我还要赶路,不奉陪。”我冷冷地道,抽出叼在霍去病嘴巴的羊皮地图,独自往前走。

忽然,念奴推开刘胜,一路小跑地追上来,挽着我的手,露出两只漂亮的梨涡,笑道:“堇姐姐,别丢下念奴。”一只耷拉着脑袋的小白虎趴在地上被念奴拽着爬。

刘胜怀里空空的,感觉没趣,拂去身上的尘土,带着祸害人间的微笑,一个纵步跃到念奴旁边,轻声道:“九哥要是知道嫂嫂跑去上谷会情郎,几天都吃不下饭来。”接着,夺过地图,眯起眼睛,指了一个和霍去病带的相反方向,背着手走过去。

路痴的我,即使怀疑刘胜别有用心,也只能硬着头皮跟着走。可刘胜带的路非常变态,一会儿是半沙漠地区里少见的沼泽,小心翼翼地跳着圆柱子,还是溅了一身的令人恶心的泥土,一会儿是密密麻麻的长着小刺的杂草,用龙鳞匕首防身,也被刮花了衣裳,落下点点滴滴的红血丝。最郁闷的是,除了我伤痕累累之外,大家都相安无事,连那只小白虎也得意地摇摇尾巴,炫耀自己洁白的皮毛。

不过刘胜这回没欺骗我们,预计三天的路程,只花了一天,就到达了驻扎在上谷长城脚下的军营。经过层层通传,卫青领了十几只轻骑亲自英俊。只见他一身铁片铠甲,外罩红色披风,驾着一匹汗血宝马,剑眼星眉,意气风发,早已褪去在长乐宫扫地时的落魄气息。

“靖王,堇姑娘,去病,念奴,末将来迟了。”卫青跳下马,作揖道。

“九嫂的情郎,果然有几分资质。”刘胜似挑选嫣红馆里的姑娘般,白皙修长的手指轻轻滑过卫青的下巴,露出招牌的媚笑。

卫青身子一震,炯炯有神的眼睛划过一丝厌恶之情,很快压抑住自己的情绪,弯弯腰,不卑不亢地道:“靖王误会了,末将和堇姑娘是淡如水之交。”

“刘胜,注意一下你的言行举止。我来上谷,是助卫大哥奇袭龙城的。”我恼道,尔后在刘胜的耳畔若有似无地吹了一句:“否则,我告诉刘珺,你扒了我的衣服,看过全身。”

刘胜听后,嘴角的笑意愈发魅惑,拥着念奴上马,跑了几里路,又勒住缰绳,回眸一笑,道:“本王有点担忧九嫂的龙城之行。”然后,长鞭挥起,宛若开在地狱的彼岸花的倩影,在尘沙的掩埋下消失不见。

“舅母,胆识过人,去病佩服。”霍去病也跳上了一只瘦马,笑道。

我的骑马技术太烂,怕拖了他们的后腿,无奈之下请求卫青带我一程。当卫青腰部冰冷的鱼鳞甲片被我抓着时,卫青听到霍去病这句舅母,麦色的脸庞泛起一丝红晕,瞟了一眼霍去病,张张嘴唇,最终选择沉默地奔向军营。

军营的战士并没有因为我们的到来而表露太多的情绪,依旧进行夜里需要完成的操练。卫青下马后,吩咐几个炊事兵准备几道酒菜送至将军营帐,就先领着我们到临时搭建起的营帐里洗漱休息。

大约半个时辰,换了一身两个士兵抱来的衣裳。这军营里果然没有女人,连面铜镜也没有。可这衣裳是芙蓉色广袖云纹曳地曲裾,完美地搭配了发髻上戴着的唯一一支粉色流苏朱钗,令我暗暗诧异。

循着好生熟悉却听不出味道的箫声,来到了卫青的营帐。正座上,刘胜慵懒地侧躺在羊毛毯上,高举起金色钩嘴酒壶,一滴一滴地倒入性感的薄唇,垂下的桃花眼斜斜地向念奴望去。

“胜哥哥真偏心,给堇姐姐藏了一件这么好看的衣服。”念奴嘟起樱桃嘴,在我的身旁仔细转悠。

可我的思绪停留在抚琴之人身上。明明分辨的是箫声,怎么走进来变成了琴音。好歹我也是享誉整个加拿大的音乐家潘教授的得意门生,琴箫的区别还不致于傻傻分不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