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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落梅风第四折下(2 / 2)

  不经意间飘入耳中的一段对话让风茗精神一振:苏敬则方才不是还说下一位证人一时也到不了么?更何况轻鸿每晚远在西市勾栏登台演出,能为这里的什么事情作证?

  ……

  “乖,带着他们去院子里读今日教的几篇诗文,一会儿我可要来考的。”颜宣此刻已将衣上的污泥清理干净,他微微弯下腰揉了揉小少年的头发。

  那少年顺从地应了一声,又疑惑地看了一眼苏敬则,这才转身去招呼私学里的其他孩子。

  目送着少年将孩童们尽数领到院中后,颜宣这才将房门关好,走上前坐到了苏敬则的对面:“久等了,不知……苏寺丞想问些什么?”

  他似乎不太习惯这个称呼,顿了片刻才有些生硬地说出口。

  苏敬则观察着他略显局促的面色,微笑道:“你也不必如此,我不过随意问问,借机从这繁重的调查里缓一口气罢了。”

  “是么?”颜宣便也回以微笑,几不可察地微微松了一口气。

  “方才那个孩子,也是你收养的?”苏敬则似是无意地瞥了一眼窗外,颇为随意地问了一句,又叹道,“你倒是心善,怎知自己不会因此而更为困顿?”

  “不,算是我的一个堂弟吧,算一算今年也该十五了。”颜宣倒不料他会问这样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,愣了愣,便也不多想什么,苦笑着答道,“虽是困顿,却总算还可以勉强度日。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,自然能救一个是一个。”

  “哦?这倒是不曾听闻。”

  “我原本也并非洛都之人,同窗们不知,倒也寻常。”

  “依你如今这番处境……没想过回去么?”

  颜宣苦笑一声:“若还有这样的退路,该有多好。”

  “抱歉。”苏敬则微微垂眸,看不清神色。

  “无妨……”颜宣叹了一口气,平静道,“你可还记得前些日子石氏的案子?”

  “此案也算是由我经手过。”苏敬则不知是想到了什么,反问道,“为何突然问及此事?”

  “颜氏家中的变故,也算与他当年做的事情有几分联系。”颜宣叹道,“不过也都是些旧事了。我知道你今日来此,是为了问什么。”

  苏敬则一面向他投来一个询问的目光,一面暗自思忖着他方才一带而过的话语。

  石斐所做过的,自然是勾结雪岭向风城贩卖醉生散,若说他这番生意会危及的,多半也是沿途的州县。

  而出了洛都所在的司州向北前往风城,必然经过的便是……

  并州。

  依颜宣所言,平康十八年的瘟疫,或许与石斐有几分关系。只是此人已然殒命,即便有线索也是业已难寻。

  这是巧合吗?

  颜宣自然不会察觉到苏敬则的这番思虑,只是继续说道:“当年并州战后突发瘟疫民乱,洛都派了祁臻前去处理,但此后他被翻出当时中饱私囊而去职。”

  “不错。”

  “我确实在其中做了证,实际上在他复职前的一段时间里,当年的证人就多多少少地都遭到了暗害或是诋毁。”

  苏敬则原本随意翻动着书册的手顿了顿,沉声问道:“看来他那时便知道了自己必然会被朝廷复用,才敢如此肆无忌惮?”

  “我想……是这样。”颜宣似乎并未意识到这个细节背后的深意。

  苏敬则接过了他的话语:“所以你们想必是因此而结了仇怨。这之后关于你的那些……流言呢?”

  “如你所想,他并非什么宽容大度之人,且很容易地就查到了我的情况。”颜宣苦笑道,“至于散播流言……无非是办几场百家饭,给平民们一些好处,没人会和钱财过不去。而后他又从中做了些梗,算是直接断了我的很多路——目的想必是逼我离开洛都,然后途中雇人下杀手吧。”

  那么祁臻究竟做了什么,使得上面的人力保了他的复职,以至于造成了这之后的一系列事件呢?

  苏敬则沉默片刻,道:“想过应对之策吗?”

  “你想问有没有起过杀心?”颜宣轻嗤一声,微微仰首,“可是你看,即便如今他死了,谣言也依然甚嚣尘上,对我……又有什么好处?如你所见,如今哪怕是……这样的话本也是没有书商愿意收购了,更不用说向钱庄借贷——实际上,早在选官之前,我就已经几乎用完了所有积蓄。”

  屋内的两人一时皆是缄默,一片静谧之中只听得院中的孩童们齐声朗读着词句:

  “憔悴欹翘委佩,恨玉奴销瘦,飞趁轻鸿。试问知心,尊前谁最情浓。……”

  苏敬则于是轻声笑道:“原来除却风雅颂,你还会教这些。”

  颜宣有几分尴尬地轻咳一声:“他又在乱教些什么……失陪,我去看看。”

  说罢颜宣便起身推门而出,留下苏敬则一人独坐在屋中。

  他想起了方才那些孩童吟诵着的词句,忽而一笑。

  另一个人在这此中若即若离的存在,险些被他忽略了。

  若真是如此,玉衡的邀约,倒也值得一赴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轻鸿在客房之中坐了片刻,仍不见有人返回。她百无聊赖地环顾了一番房中简洁的陈设,目光落在了案上摆放得略显凌乱的卷宗。

  她不由得向窗外瞥了一眼,门外守着的廷尉寺衙役似乎也并不关心她在客房之中的动向。

  好奇之下,轻鸿蹑手蹑脚地翻动着那基本卷宗,大致地看过每一本的封面标题。这些多半是些与祁臻和少府寺相关的案卷记录,不少她也有所耳闻。

  直到她翻到了最下面,也是案发时间最为久远的一本。

  这一本卷宗的封面上,用规整的正楷写着案件的时间与名称。

  “平康十七年三月,宁州易氏案”。